蓄電池查對性放電試驗前的檢驗項目內容
蓄電池查對性放電試驗前檢驗
在進行蓄電池查對性放電試驗前,應對相關通信電源系統和環境等設施進行必需檢驗。檢驗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:
電池室環境及電池外觀檢驗
電池室環境檢驗: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會釋放出氫氣,假如電池室密封很好,而且沒有通風設施會造成氫氣濃度過高,極易發生爆炸,屬于嚴重安全隱患。而且空氣流通不好,新鮮度不足,對人員安全也存在較大風險。在放電試驗過程中,應一直保持通風情況良好。電池組外觀檢驗:檢驗極柱、連接條有沒有松動、變形、腐蝕,溫度是否異常,電池殼體有沒有損傷、泄露、變形等。
發覺問題應首先處理隱患,在沒有完成隱患處理以前不能進行放電試驗。
發電機工作檢驗
查對性放電試驗須放出電池額定容量30%-40%,假如電池性能較差,在經過放電試驗后又恰逢市電停電,則電池后備時間將顯著不足,必需立即開啟油機供電。假如油機不能立即供電,則通信設備將存在斷電嚴重風險。所以在放電試驗前對油機檢驗是很必需,若發覺油機供電存在問題,應首先處理隱患,在沒有完成隱患處理以前不能進行放電試驗。
檢驗內容:
1、開機前檢驗開啟電池電壓、電解液液位、進排風、機油、水箱防凍液水位、加熱器及缸體溫度等;
2、市電/油機倒換機構能否正常操作,接觸器、開關能否動作;
3、油機開啟后,檢驗輸出電壓、轉速、油壓、水溫等參數是否正常,油管是否漏油、水管有沒有裂紋;
4、油機空載運轉正常,不過可能在加載后,因水溫升高,壓力增大,造成水管泄露、破裂,油管因溫度升高軟化,接頭松動脫落等多種問題,造成油機故障停機。所以,每個局站進行放電試驗前必需帶載試機20分鐘以上。
其它檢驗項目
1、電池室朝陽窗戶應做遮陽處理,避免陽光直射電池;
2、電池室溫度不宜高于28 ℃,通常應保持在 10--25 ℃之間;
3、電池組安裝是否預留足夠維護空間;
4、UPS電池組維護通道應敷設絕緣膠墊;
5、UPS 電池單體之間應留有最少10mm 間距;
6、不一樣廠家、不一樣型號蓄電池是否有在一個系統中混用情況;
以上項目在放電試驗前一并進行檢驗。若存在問題,需填報在放電試驗匯報中,通知分企業進行整改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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